申请法院调查令的流程如下:
提交书面申请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需要收集证据,并提交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以及其他要证明的事项。
申请时间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晚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天。
提供证据线索
申请人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据线索,且该线索应与证据有实质联系。
缴纳费用
申请人需缴纳法院收集证据所需的必要费用。
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3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答复。
法院调查取证程序
人民法院派出员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表明自己的合法身份。
取得被调查人的配合,法院的调查取证应当制作调查笔录。
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证据形式
调查人员调查收集的书证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经过核对无误的副本或者复制件,是副本或者是复制件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来源和取证的情况。
调查人员调查收集的物证应当是原物,被调查人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品或者照片,提供复制品或者照片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取证情况。
建议尽量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确保流程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