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同工”通常需要以下证据: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工资条显示公司名称、员工姓名、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和发放日期。
银行工资流水明细显示公司账户定期向员工转账。
职工工资发放名册记载员工信息和工资发放情况。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社保缴费记录显示单位名称、员工姓名、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
工作证件
“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印有公司名称、员工姓名、职位等信息。
招工招聘记录
劳动者填写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
考勤记录
证明劳动者出勤情况的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同事证明劳动者与同工者工作内容、工作负荷和工作绩效相似。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的规定。
工作量和工作成果记录
证明劳动者与同事付出等量劳动和取得相同业绩的记录。
公司内部薪酬制度文件
薪酬分配、通知、规定等反映是否存在不成比例薪酬分配机制的文件。
其他相关文件
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
以上证据需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并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获取或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