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因中暑被认定为工伤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员工可以享受以下赔偿: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这些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并遵循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
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如果员工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相关的交通和住宿费用也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员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护理费:
如果员工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照一定比例支付生活护理费。
辅助器具费用: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员工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在劳动关系解除时,根据具体情况支付。
工亡赔偿:
若中暑导致死亡,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并办理相关理赔手续,才能享受上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