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的分配方法具体如下:
土地被全部征收
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剩余部分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如果土地被全部征收的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的80%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平均分配给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
已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部分征收或征用
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未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征收征用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平均支付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费 ,不得违法划分老户、新户、女儿户。
土地分配的原则
依法依规、规范操作,尊重民意,符合政策,不违规、不漏项、不损害农民利益、不留后遗症。
按户确权、保持承包权稳定,在确权登记颁证中,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尊重农民意愿,结合村组实际,在保持家庭承包权长期稳定的原则下,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允许村组对承包地适时适当作调整。
试点先行、有序推进,采取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的办法,试点选择由各地自行确定。
分类指导、民主协商,根据平原、丘陵、山区及民风民情等特点,分类实施,不搞统一模式,不搞一刀切。
农村分家时土地分配
按人口分,先量一下或者算一下家庭总的田地多少,然后按人口算分家后每户田地多少,好与坏的田地进行搭配,如果有自留地也是这样分。
农村土地分配的方式
通常由村委会或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
可以按照家庭人口数、劳动力数量、土地面积等进行分配。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大稳定,小调整”原则
在部分地势险要的地区,如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频发区,可以采取“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由村集体内部协商投票,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即可调整土地,但需报乡镇相关部门审批。
这些方法和建议旨在确保农村土地分配的公平性、合法性和稳定性,同时尊重农民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具体操作时,应结合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