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取得后多久开工

开发商在取得土地后必须在 6个月到2年内开工,否则将面临土地被收回等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一般规定

开发商在拿地后2年内必须开发,否则国家会收回该块土地。

对于土地闲置认定满1年以上未满2年的,将按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

特殊情况

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可以免除处罚。

审批和手续

开发商在拿地后,还需要拿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才能开发建设,一般要六个月以上。

商品房开发项目在正式开工前需要提交开发规划方案、开发许可证、开发协议等文件,由有关部门审批签发,正式开工前有2个月的时间。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综上所述,开发商在取得土地后应尽快完成相关手续和审批,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工,以避免土地被收回等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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