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的规定,夫妻离婚的冷静期为 30天,从夫妻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的次日开始计算。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如果夫妻双方仍然决定离婚,双方需要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未在接下来的30天内领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总结:
冷静期时长:
30天。
冷静期计算: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次日开始计算。
撤回申请:
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领证期限:
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未领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因此,夫妻离婚冷处理的时间为 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