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结算医保药要扫追溯码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药品追溯码将广泛应用于医保目录谈判、集中带量采购等领域。7月1日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通知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要按规定对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赋码,并确保追溯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