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药店需要办理以下手续:药品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准备相关材料,如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营业执照:在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税务登记证: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

药店统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管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制度,并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研制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则负责药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零售等许可。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