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旧建新需要遵循以下流程进行申请:
提交申请
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复印件。
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公示
村委会收到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讨论,并在小组范围内公示申请理由、宅基地分配方案和建房方案,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审查
村委会将申请和相关材料提交给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联合审查。
审批
审查合格后,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领取证件
完成上述手续后,建房户可以领取产权证,表示拆旧建新工作正式完成。
其他手续 (如适用):
如果旧房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需先补办许可证,然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证登记。
对于2018年2月26日之前建成且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房屋,需进行前置审查,确保符合“一户一宅”原则。
法律依据
申请过程需遵守《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请确保按照当地具体政策和规定进行申请,因为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