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账户怎么启封

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启封流程如下:

职工与单位恢复工资关系

单位应当在恢复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携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到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启封手续。启封后,单位应为该职工继续缴存公积金。

职工在其他单位就业启封

若职工在其他单位就业,需从原单位或市管理中心办理,按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处理。转移成功后,再将本人的公积金账号告知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由新单位办理转入启封和汇缴手续。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委托转移手续需要携带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账户封存与启封

单位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临时中止工资关系的,单位应在停发工资30日内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启封时,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送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线上办理

单位经办人可登录单位网厅,在“个人账户封存启封”模块直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和启封业务。线上办理需填写相关申请表并上传必要的身份证明文件。

窗口办理

单位专管员可向住房公积金分理处提交申请资料,包括专管员身份证原件、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等,住房公积金分理处审核无误后,将办理职工账户的封存、启封,并录入相关信息。

建议选择线上或窗口办理方式,根据个人和单位实际情况选择最便捷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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