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律规定的义务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义务教育性质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义务教育是强制性、免费性和普惠性教育。
义务教育年限
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包括小学六年和初中三年。
义务教育实施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对于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义务教育保障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义务教育内容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能够全面发展。
这些法律规定共同构成了我国义务教育的框架,旨在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能接受到公平、高质量的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