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权什么意思

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 权利人对抗对方请求权的权利。它必须由法律确定,并且其行使必须以对方的请求权行使为前提。抗辩权的成立会导致对方的请求权消灭或使其效力延期发生。抗辩权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上的抗辩权:

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无论对方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例如,对人民法院的审判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上诉,此时的上诉就是广义上的抗辩权。

狭义上的抗辩权:

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例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

抗辩权的行使适用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延长,而形成权的行使适用除斥期间,属于不变期间。抗辩权的行使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不得撤销。

总结来说,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权利,用于对抗对方的请求,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律诉讼中,抗辩权的行使是及时性的,必须在对方请求的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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