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

果园 属于农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分类》,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整理复垦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等,而果园是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因此它被明确归类为农用地范畴。

此外,虽然存在将果园划分为林地的观点,但这并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按照该法,土地性质被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而果园作为种植果树的园地,显然不属于林地。

综上所述,果园作为用于种植果树的土地,其土地性质应被认定为农用地,而非林地或其他类型用地。这一结论在多部法律文件和法律依据中均得到了明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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