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屋不能交易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没有房屋所有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存在产权纠纷和建设手续不合法等问题。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

房屋被司法机关查封或行政机关限制房地产权利时,不能进行交易。

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共有房屋:

共有房屋的交易需要所有共有人的同意,部分共有人擅自出售未经书面同意的房屋,交易无效。

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当房屋的产权存在争议时,不能进行交易,例如所有权归属不明确或有多个当事人对房屋主张权利。

违章建筑:

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受法律保护,不能交易。

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房屋:

房屋已经抵押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不能进行交易。

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其产权可能会在拆迁过程中发生变化,不能进行交易。

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

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这类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进行交易。

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房屋被鉴定为危房,存在安全隐患,不能进行交易。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这类房屋没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交易。

已经被出租且未通知承租人的房屋: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未通知承租人的房屋不能交易,以免侵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除了上述情形外,还有一些特定情形如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因政策原因不能自由买卖。

建议在购买房屋时,务必了解房屋的权属情况和相关限制,以避免因房屋不能交易而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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