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违约是指 借款人未能按照借款合同上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这是一个覆盖性更广的概念,包括逾期和坏账。逾期是指借款人在超过还款期限后的90天-120天这个时间段内仍未还款,而坏账则是超过约定还款日期120天后还是没有还款,并且有可能一直不会还。
贷款违约的具体情形包括:
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借款人未按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或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或提供虚假资料规避合同约定的受托支付。
拖欠款项:
借款人拖欠本金、利息、费用,或拖欠本授信对应信用保险的应缴保费。
其他合同违约行为:
借款人在履行与银行或其他银行签订的其他合同时有违约行为。
转移财产或逃废债务:
借款人或担保人转移财产、逃废债务。
违反保证与承诺:
借款人违反所做的保证与承诺或有其他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
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情形:
借款人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
法律上,贷款违约受《民法典》规制,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