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宜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警情通报,称28日晚宜宾菜园沱长江大桥肇事男子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正接受警方调查。
通报称:2025年4月28日,宜宾菜园沱长江大桥发生一起小型普通客车与两轮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经查,当日21时20分许,吴某(男)驾车经过长江大桥时,驶过双实线与对向直行的两轮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两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黄某强(男)受伤,两车受损。

警情通报
通报称,交管五大队接警后立即开展伤员抢救、秩序维护、搜寻吴某等工作。当日21时40分许,吴某被下班路过的民警孔某霖扭送回事故现场,处警民警随后将其控制。吴某经抽血送检,酒精检测结果为36.7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黄某强在医院医治,伤情稳定。吴某已被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案件将依法严肃处理。
宜宾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疲劳驾驶、酒驾醉驾、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宜宾公安持零容忍态度,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
编辑 张寻 责编 邓旆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