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陈蔷薇报道)记者从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获悉:4月27日,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签发全疆首份电子《动物卫生证书》,这标志着海关总署推出的“携带出境宠物检疫”模块正式在乌鲁木齐航空口岸运行。

4月27日,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关员对出境宠物犬芯片进行验核。栗嘉露摄
旅客可以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https://www.singlewindow.cn/#/)或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海关”(
https://online.customs.gov.cn/)“公共服务—携带出境宠物检疫”模块用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申请个人用户,录入宠物信息、携带人等必要信息后,即可完成申报。申报完成后,由旅客携带宠物前往海关进行现场的临床检查,这就完成海关相关手续了。
新上线的“携带出境宠物检疫”模块具有一站式申报、进度查询、证书管理等服务。
“近年来,宠物出境需求大幅增长。新上线的模块拥有全流程线上办理、自主申报、各环节透明可追踪等优点。”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综合业务科副科长茹扎·麦代提汗说,除现场检疫这一个环节外,其余手续均可在线上完成,无需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提示携带宠物出境游的旅客:
为避免耽误行程,旅客至少提前7天办理宠物出境“护照”,经海关审核资料无误且检疫合格的,海关在三个工作日内免费出具《动物卫生证书》。
因宠物属于活动物,动物检疫要求相对严格。根据法律规定,目前我国每人每次只允许携带一只狗或猫入境,鸟类、蜥蜴等异宠不在允许范围内。
旅客携带宠物入境时,须提前为宠物办理好入境所需的检疫证书、疫苗接种证书、电子芯片,并根据输出国家或地区准备好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对无法提供有效的官方检疫证书或疫苗接种证书的入境宠物,海关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限期退回或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