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场所的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娱乐场所经营”。
场所地点要求
不得设立在房屋规划、设计、使用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地点。
不得设立在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区。
不得设立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围。
不得设立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
不得设立在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部门、人民代表大会机关、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政治协商会议机关、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周围。
不得设立在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不得设立在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
不得设立在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最低使用面积
设立场所的最低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其他要求
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相关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法使用权
公司在注册时必须掌握合法的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建筑物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
建筑物安全规定
经营场所的建筑物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包括结构安全、消防设施完善、电气设备合规性等。
环境条件
选择环境优越、交通便利的地点,且周围环境应符合国家的环保要求。
空间布局
根据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规模合理规划空间布局,确保各功能区域布局合理、便于沟通和协作。
配套设施
经营场所需要具备必要的配套设施,以满足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