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选择社区门诊就医点(定点)的方法如下:
属地原则
参保人应根据参保地的村(社区)辖区内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社区门诊就医点。
选择定点
参保人可在工作地和居住地各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社区门诊就医点。
其中一个作为选定就医点,另一个可作为辅助就医点。
辅助就医点的申请当月办理,次月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
变更定点
参保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有一次机会申请变更门诊共济定点医疗机构。
变更后当年无特殊情况不得再次变更。
办理途径
可以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窗口或定点医疗机构微信小程序进行办理。
所需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参保人门诊共济就医点新增变更确认表》。
若由单位代办,需提供单位证明和代办人身份证。
若由亲属代办,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
注意事项
办理门诊选点登记时,如已存在有效选点信息,将不会出现“新增选点”按键。
选择辅助就医点时,需要满足工作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范围的基本条件。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整理而来,具体操作时应以最新的官方指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