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
自然人: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涉及房地产开发的证明材料
土地使用权证明。
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证明材料
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房地产销售许可证等。
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证明材料
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房地产买卖合同、协议等。
涉及房地产担保的证明材料
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担保书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等。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结婚证或离婚证(如适用)。
亲属关系证明(如适用)。
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如适用,如继承权公证)。
房产证、产调报告(即“不动产档案查询结果”)(如适用,如售房委托公证)。
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如适用,如房产抵押贷款)。
其他公证员要求的其他辅助材料。
在办理房产公证时,建议提前向当地公证处咨询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