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全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指 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部分地区以个人为单位)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乡居民医疗共济制度。该制度旨在保障老百姓病有所医,防止参保人员因病返贫、因病致贫。
居民医保的特点包括:
自愿参加:
居民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居民医保。
多方筹资:
居民医保的资金来源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
大病统筹:
重点保障城乡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
全方位高质量:
覆盖普通居民、大学生、新生儿、退役军人、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以及低收入困难人群。
低成本:
居民医保采取个人缴费和国家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较低的成本。
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主要包括:
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
没有工作的居民
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通过这种制度,居民医保旨在减轻参保人及其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并推动医疗服务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