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特征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阐述,以下是一些关键特征:
行为主体为异性男女
结婚的行为只能发生在男女两性之间,同性不能成婚。这是婚姻自然属性的要求,两性的差别和性的本能是婚姻关系成立的自然条件。
行为性质为法律行为
结婚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只有符合法律要求的男女结合,才能得到社会制度的承认,否则不被视为婚姻。
行为后果为结成夫妻关系
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夫妻关系,男女双方因结婚而相互承担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
婚姻制度的确定是为了维护两性关系的社会秩序,其他非配偶身份的结合即使长期共同生活也不成其为婚姻。
婚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
婚姻关系是家庭产生的基础,没有婚姻就没有家庭。
婚姻需要信任、尊重、沟通、共享生活、支持、独立性和共同目标
信任是建立良好关系的基础;尊重是维系婚姻关系的重要因素;沟通是解决冲突的关键;共享生活能增强夫妻之间的联系;支持是在困难时相互扶持;独立性允许个人保持一定自由;共同目标有助于保持一致的方向。
婚姻中的夫妻应懂得处理困难、有友情、有共同目标
夫妻双方应懂得如何处理婚姻中的困难,有处理问题的能力;除了夫妻关系外,还能成为彼此的好朋友,有说不完的话;有共同的目标和价值观,推动家庭向前发展。
婚姻中应避免一言不合就吵架、总是看对方不顺眼、互相指责埋怨
吵架和冷暴力会破坏婚姻关系,夫妻之间应通过有效沟通和理解来解决问题,避免指责和埋怨。
婚姻中应相互欣赏、做错事不会责备、尊重彼此
相互欣赏可以提升婚姻质量;做错事时不应责备而是应给予安慰和理解;尊重彼此是婚姻关系中的基本要求。
事实婚姻的特征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为社会所公认;双方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但未履行法律上的结婚登记手续。
这些特征综合起来,描述了婚姻的基本属性、社会意义以及维护婚姻关系所需的各种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