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款收条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收条,用于记录非法所得的款项。在写赃款收条时,应当遵循以下格式和注意事项:
标题
标题应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
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直接由文种名构成,例如“收条”或“收据”字样。
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例如“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等。
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条是不空格的。
正文应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金额应使用中文大写,例如“壹仟元整”。
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是谁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
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注意事项
在写收条时,务必清点好所收到的物品钱款的具体数额,做到准确无误、不出差错。
收条的语言一般较为简单,篇幅往往短小精悍。
收条在写作时,要注意用语的准确性和清晰性,避免使用模糊的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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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条
今收到郭靖现金壹仟元整,特此为证。
收款人:黄蓉
200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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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赃款收条可能会涉及法律责任,因此在实际使用时应确保合法合规,并在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